从古至今,无论是在这个世界的哪一个地方,人们总是会将一种朴素的美好愿望寄托在一个生命、一件事物的诞生伊始,似乎有了一个“大吉大利”的开头,一切就会“顺风顺水”得偿所愿的继续下去,所以“名字”就成为了饱含世间万般情愫的图腾。
楼盘,作为每一位“含辛茹苦”的开发商的孩子,几乎都有着各显风姿的“芳名”,这其中蕴藏着人文、地理、风水、历史,以及“家族史”等全方位的关乎“命理、气数”的信息。如果说,过去为楼盘命名只是单纯的想讨一个“好口彩”,那么现在的命名工作就是开启房地产销售市场这个神秘“生物体”的“基因研究工程”。为了销售的顺畅,开发商与策划人不惜屡屡“出位”,只为了能让自家的“儿女”鹤立鸡群,从而博得置业者的欢心。只要无关社会风化和政治倾向,任何的名字都能够脱离现实在房地产市场这个特殊的社会里显身扬名,就好像“恐龙”与“青蛙”在网络中总会有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网名一样--楼盘的名字已经如同网名一样变得不能令人轻言风情了。
在西安,虽然这种现实与想象之间距离十万八千里的打击屡见不鲜,可是消费者除了扼腕叹息以外也无计可施,因为在这里似乎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都没有交集。不过,这种日子的结束应该是一件不远的事情了。
在上海,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8月4日表示,针对少数开发商楼盘名称假、大、奇、古、洋误导市民的情况,将出台《居住区建筑物命名细则》以进一步规范新楼盘的起名。上海楼盘命名不能“徒有虚名”,取名“××花园/苑”的,绿化面积必须达到50%或以上;取名“××山庄”的,应该靠山,而且用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取名“××广场”的,用地面积必须在8000平方米以上,并且拥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空地等。而去年,成都就已经颁布了数据明确的《成都市城镇建筑物命名标准》,其中特别指出楼盘命名中不得出现外国的人名、地名;不得以人名或地名为建筑物命名;不得使用冠有“中国”“中华”、“国际”、“世界”等词语的名称;同一城市内建筑物名称不得重复,同音;通名不得重叠使用,如“某某广场大厦”、“某某花园别墅”。除了上述这两个城市,北京、长沙、南昌、沈阳等城市早已先后将楼盘命名纳入市场规范的轨道,使得当地的区域市场呈现了神采奕奕的“专业”风貌。
也许,在我们本土市场里的许多专业人士眼中,楼盘命名进入“标准”运作是一件小题大做的事情,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标才能立本,专业市场的锻造是需要事无巨细的点滴改变才能成功的。总是感叹、无奈、耻笑西安房地产市场的初级,殊不知那些提起来就“人神公愤”的表象就滋生于自我放纵的本质。 |